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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报告再提吴谢宇弑母案!曾认定其作案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
1月27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高院获悉,在日前举行的福建省两会上,省高院院长金银墙作法院工作报告,再度提及吴谢宇弑母等案件,称“依法审理吴谢宇弑母案,对严重挑战法律、践踏人类正常情感的罪犯判处死刑,入选2023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案件。”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
南都此前报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宣判后,吴谢宇提出上诉。2023年5月19日,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23年5月30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福建高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
吴谢宇辩护律师徐昕曾向南都记者表示,此前其已向法院提交关于吴谢宇的精神鉴定申请材料。福建高院则认为,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采写:南都记者 彭雨欣
责任编辑:高寒 UN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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