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网站设计 网站制作 网站建设 北京设计网
40多岁就坐等退休交岗,认为干好干坏一个样!四川一“躺平式”干部被“双开”
步入中年的黄俊自认一眼看到尽头,心里产生了“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如不干”的想法,40多岁就坐等退休交岗,经常表现出“躺平”状态……
日前,“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发文公布了“躺平式”干部——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原和平乡畜牧兽医站站长黄俊如何彻底“躺下课”的典型案例。
黄俊,男,生于1969年,1989年10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自贡市大安区原畜牧局、大安区和平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曾任大安区原和平乡畜牧兽医站站长(高级兽医师)。
2020年10月,黄俊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3月,黄俊因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月,因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曾立志做优秀兽医
人到中年却选择“一躺到底”
今年央视春晚,小品《坑》颇受群众喜爱,演出刚结束就上了热搜,大家纷纷议论着身边真实存在的“躺平式”干部。而小品中郝主任身上,可以看到不少黄俊的影子。
黄俊1969年出生在一个兽医家庭,从小耳濡目染,立志做一名医术精湛的兽医。1989年,年仅20岁的他进入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因为工作努力,很快获得上级领导赞许和群众认可,逐步成长为兽医站站长,工作生活还算得上顺风顺水。
然而,随着时间流逝,步入中年的黄俊倦怠感逐渐加剧,自认一眼看到尽头,心里开始产生“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如不干”的想法。在此心态影响下,黄俊工作热情开始消退,遇事左推右挡,40多岁就坐等退休交岗,经常表现出“躺平”状态。
一次,上级部门安排一项紧急工作,多种方式也联系不上黄俊,无奈之下只得联系其下属,待工作处理完后,黄俊才“姗姗来迟”。对于自己的缺位,黄俊心中非常不以为然,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认为我不干总有人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安理得“躺平”。
2015年,黄俊参与大安区原和平乡征地拆迁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被拆迁户的畜禽养殖调查。为了让黄俊在清点时给予关照,当地一生猪养殖户王某某主动送给黄俊现金2万元。收到钱后,黄俊仔细盘算一番,觉得“做手脚”费功夫、太麻烦,还要担风险,到自己这个年龄了不划算。但钱都收了,退回去又可惜,于是选择收钱不“办事”。
2017年,大安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百日攻坚”行动,黄俊意识到形势严峻,才悄悄将2万元现金退还给王某某。钱虽然退了,但黄俊并未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甚至愈发认为工作“没意思”。
专项整治震慑很大,黄俊一方面不敢冒险收钱,另一方面更是选择“一躺到底”。
“懒得”拒绝朋友
“放行”上百头未检疫生猪流入市场
对待工作应付了事,面对朋友的违规违法请求,黄俊也“懒得”拒绝。
“当时思想麻木了,对工作完全提不起兴趣,想着得过且过,但朋友不一样,关系处在那里,能帮还是得帮一下。”翻开黄俊的忏悔书,清晰可见其扭曲的心态。而黄俊的朋友,大多都是其工作上认识的生猪经营户,罗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2020年,经群众举报,黄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线索进入区纪委监委视线。办案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黄俊还涉及食品安全领域问题。
经查,2017年至2019年,受非洲猪瘟影响,大安区限制了外地生猪入市销售。生猪经营户罗某某先后6次请求黄俊为其从外地购回的生猪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于“躺平”思想作祟,“懒病”发作,当时不在岗的黄俊不愿意专门跑一趟,但面对朋友请求又不好意思拒绝,左思右想,便想出“隔空开证”的办法,电话遥控指挥不知情的下属袁某某为罗某某办理证明,自己仅亲手办理一次。据统计,先后有166头未经检疫却“有证”的生猪流入市场。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黄俊竟然一脸“茫然”。由于长时间疏于学习,黄俊思想观念还停留于自己“想当然”阶段,认为不过帮朋友一个小忙,那些猪也不一定真的有问题,自己也没收受钱财,怎么就被区纪委监委盯住不放了?
“躺平”日久,作为一名在该领域工作30多年的兽医师,黄俊竟然不了解“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这一法律条款,甚至坚定认为自己的行为没啥问题。
“躺平式”干部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还损害民生福祉
“躺平式”干部不仅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还严重损害民生福祉。
本案中,黄俊身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丧失,毫无敬畏之心,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在未经检疫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伪造检疫结果,致使未经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进行屠宰售卖,给动物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经查,黄俊非法收受钱物2万元,系受贿行为,虽在组织审查调查前已经退还,仍应予以严肃处理;在动物检疫中徇私舞弊,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两项违纪违法行为合并处理,黄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最终,“躺平式”干部彻底“躺下课”。
责任编辑:刚晓宁 UN835
杭州公示“色狼”处罚结果引争议,媒体:公开姓名给“色狼”上点压力
南方都市报消息,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一组行政处罚结果搅动了网络,这恐怕连执法的杭州市公安局都会觉得意外。遭到处罚的主要是一批被称作“色狼”或“咸猪手”的不法分子,3月以来,杭州地铁公安已经处理了十多起或“猥亵”、或“侵犯隐私”、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案件。此次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这些不法分子的真实姓名连同违法事实一道“被公开”了。
“色狼”被公开后,有人点赞,有人质疑。目前,已经有法律界人士在媒体等公开渠道回应了部分网民对这一举措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的疑问,且肯定了该举措的警示、震慑作用。在这一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探讨三个问题。
首先,要不要关心“色狼”的隐私权?当然要。必须要明确的是,杭州公安实名公开地铁“色狼”的举措是依法依规进行的,绝不是仅凭道德立场所做的判断。《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写明了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结果“上网”的要求,其中第五条规定了不予网上公开的四种情形,第七条规定了公开信息时的“三点隐去”(包括家庭住址、通信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等)。此次新闻事件中涉及的所有公开内容均合乎上述规定。
当然,追问不法分子的隐私权本身是公民法治意识的体现,应当肯定提出质疑的网民所具有的法治精神。要知道,即便是不法分子,对其隐私权的保护仍然是载入民法典的,其第一百一十条明确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公开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
不过,隐私也是有边界的。第一,此次公开是出于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目的,第二,杭州公安仅公布了行为人的姓名,并未公布更为详细信息,姓名与行为人之间没有具体的对应关系。作为一种声誉罚,公开尺度适当,主要还是为了警示。
其次,关注不法分子是不是对受害者的无视?应当提醒,探讨法治框架下执法单位的行为举措不能倒向替不法行为本身的辩护。在舆论议题上,既要支持杭州公安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也要主动参与到对“色狼”和“咸猪手”的批评和打击之中,维护道德法治和公序良俗。同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公众也有必要提供一定帮助,主要是心理疏导和法律支持。
最后,是杭州市的信息公开本身。网上针对这次新闻事件存在着一种“建议全国推广”的声音,这种声音的背后反映了此类处罚公开的不寻常、不常见,与之相对应的是,近年来,地铁公交内猥亵妇女成为社会痛点,全民喊打已经形成高度共识。如何更好震慑相关违法行为,通过个案形成警示、教育作用,公开是一个办法。
说到底,杭州此次的一批处罚决定之所以能“闯入”热搜榜,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被公开”了。
编辑:陈艳琦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返
责任编辑:刚晓宁 UN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