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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驾车上班途中猝死不算工亡?人社局:没死在岗位
华商报微信公号消息,安徽公交车驾驶员骆师傅,上班途中心脏骤停猝死,妻子徐女士申请工伤被拒绝。
4月9日,丈夫去世3个月,徐女士接受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想知道职工上班途中病亡算不算工伤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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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亡
离开场站回家吃饭了,死亡不在工作岗位
“区人社局认为他中午已经离开场站,所以不算工亡。”徐女士表示,日前家属拿到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裕安区人社局3月16日出具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显示,认定骆绪礼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如不服,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随后记者联系裕安区人社局未果。
徐女士称,区人社局曾给家属解释称:“他们就是说离开场站了回家吃饭,就不算工作岗位,就是说死亡不在工作岗位上,就不能算是工伤,他们说要是工作时间还有工作岗位并存的情况下才能算工伤。”
>>>公司称:死亡跟工作无关
以人社局认定为准,家属有异议可以诉讼
徐女士表示,公交公司也认为不是工亡,“公司认为区人社局都不认定是工亡,那他死亡跟工作就没有关系。”
徐女士强调说,丈夫的确是午饭后返回场站出车,是上班途中发生的,不可能和工作没有关系,“如果当天没回家吃饭,发生这个事情算不算工亡?就是去别的地方吃饭,也会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我这样问单位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负责人,他说现在没有如果。”
徐女士认为,丈夫是在去公司场站的途中发病,丈夫是到单位去上班,不能说和工作没有任何关系。
4月8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上六安市惠民公交有限责任公司一位负责处理此事的负责人,他表示现在就以区人社局的认定为准。
“这个已经有官方认定,官方的认定已经送达给当事人和单位了,如果家属对区人社局认定有异议的话,可以诉讼。”
记者询问,如果当天骆师傅在场站吃饭出现意外算不算工伤?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不做假设性回复。”
记者询问骆师傅平常工作表现,这位负责人称:“这个不太方便沟通。”
对于经济补偿,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个我们公司会有决议,这个也不方便在电话中透露。”
该公交公司公开报道显示,骆师傅有34年驾龄,从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公司2月28日报送六安市裕安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股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骆绪礼去世后,其妻在2月16日向工伤保险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称2023年1月,骆绪礼计划23个班次,1月 9日上午正常上班,中午11:50驾驶私家车离开苏埠枢纽站回家吃饭。下午3点20左右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未上班,打电话给骆绪礼无人接听。下午约5点左右现场工作人员得知骆绪礼死亡,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公司于1月10日上门悼念。
>>>病倒前19天核酸阳性
每年体检都没问题,疑阳过着凉坚持上班
徐女士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显示,2022年12月21日,丈夫的核检呈阳性。
徐女士不知道这和丈夫猝死是否有关,“他当时应该就是阳性,应该是阳了过后,人应该是还没有恢复。”
徐女士表示:“每年公司都会组织体检,体检报告都没有问题。事发当天可能也是着凉的缘故,他说不舒服,但还是坚持去上班了。”
徐女士说:“他出事前几天,公司出的通知就是不准请假。”记者看到,公交公司工作群发布的一份通知显示——“各位师傅,公司通知,非公原因导致的不满勤是自己承担,或者按事假处理。”
徐女士今年50岁,丈夫的猝然离世,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
徐女士表示,丈夫是一名有32年党龄的党员,2018年进入公司开公交。丈夫的猝死,一下子让家庭陷入雪崩境地。
“他走得太突然了,我没有工作,依靠他生活。24岁的女儿去年刚毕业,也没有正式工作。为了这个事,我跑了公司很多趟。”
>>>代理律师:应该认定为工亡
驾车去上班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延伸
知名律师周兆成受访表示,死者作为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在工作中患病,回家吃完午饭后,准备驾车去上班,却不幸在家附近死亡。“作为死者亲属代理律师,我们认为这属于上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工亡。”
第一,死者并不是在家中死亡,而是在家附近死亡,应属于上班途中。其死亡前准备驾驶私家车去上班的行为,属于为开展工作做前期准备,视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的延伸具有合理性,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也符合认定工伤条件,应认定工伤。
第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一)项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
周兆成指出,“这是因为疾病的发生、发展往往会有一个由轻到重的动态发展的过程,因此,如有证据证明职工确在上班期间出现病症,后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考虑是否视同工伤。”
另外,《最高院: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的司法观点汇总》也强调,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无法坚持工作,经请假外出就医、回家休息时或者坚持上班在下班后死亡,死亡时间距离开单位不足48小时的,可视同工伤。
编辑:高鑫
责编:张松涛
审核:冯飞
责任编辑:曾琳 UN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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